實習記者吳嘉汯/綜合報導
想炫耀反成階下囚!一名26歲曾姓男子自美國返台時,竟隨身攜帶一包含有大麻成分的「大麻軟糖」,入境桃園機場當場遭查獲。雖然他辯稱只是想「帶回來給朋友嚐鮮、炫耀一下」,但經檢驗證實軟糖中含有第二級毒品成分四氫大麻酚(THC)與六氫大麻酚(HHC)。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起訴,恐面臨十年以上重刑。
一名26歲曾姓男子自美國返台時,竟隨身攜帶一包含有大麻成分的「大麻軟糖」,入境桃園機場當場遭查獲。(示意圖/unsplash)
據了解,海巡署偵防分署桃園查緝隊於5月接獲線報,指曾男長期往返美國德州與台灣之間,疑似攜帶含毒軟糖入境。21日凌晨,他搭乘長榮航空BR51班機抵達桃園機場,行李經X光掃描後,發現一包包裝精美的可疑軟糖。現場以毒品試劑檢驗後,確認含有大麻成分,總重量達92.6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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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男落網後供稱,自己在美國休士頓購得該軟糖,僅打算「帶一包回台灣分享」,強調並非販售。但檢方認為,無論數量多寡,只要涉及「運輸第二級毒品」即屬重罪。經查他非初犯,過去已有毒品前科,且在美期間常出入娛樂場所。檢方認定他明知違法仍故意為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海巡署提醒,大麻軟糖因外觀與一般糖果相似、氣味不易察覺,極易誤導青少年誤食,危害甚鉅。依現行法規,運輸或販賣第二級毒品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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