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書翰/綜合報導
去年2月,彰化縣伸港鄉發生高齡無照駕駛撞擊就讀國小的陳姓三姊弟事件,導致2死1傷的悲劇,無照的70多歲蕭姓駕駛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引發外界質疑判刑過輕的聲浪。彰化地院今(30)日指出,車禍發生主因是小朋友闖紅燈,考量蕭男也有過失,因此量處1年2個月徒刑。
去年彰化伸港車禍釀2死1傷悲劇,地院今解釋駕駛量刑原因。(圖/翻攝畫面)
這起死亡車禍發生在去年2月22日傍晚6點多,就讀國小的陳姓三姊弟在美港公路3段闖越紅燈走行人穿越道時,遭到無照駕駛休旅車的蕭男以近80公里的時速撞上,導致陳姓姊妹重傷送醫,分別在同年9月5日與10月29日宣告不治。至於弟弟則受輕傷,經醫治後已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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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彰化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蕭男1年2月有期徒刑,不過刑期曝光後引起大眾批評,質疑無照駕車撞死2名學童的罰則是否過低。對此,彰化地院今日指出,該案雖發生在斑馬線上,但起因為3名學童闖紅燈過馬路才遭蕭男撞擊導致。蕭男的過失包括超速,且當時未注意路況導致煞車不及而釀成悲劇。
法院判定被害人行為是車禍主因,蕭男雖有過失,但情節明顯低於被害人,另考量蕭男無照駕駛、否認犯行,且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等因素,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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