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奕語/綜合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判刑8月,全案目前仍在上訴中,未料官司尚未落幕,他又在今年8月捲入車禍肇逃事件。警方調查後,已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嫌,將黃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藝人黃子佼「創意私房」官司尚未落幕,又捲入車禍肇事逃逸案件。(圖/翻攝畫面)
根據《鏡報》報導,事件發生於8月16日上午7點半左右,黃子佼駕駛自小客車沿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方向行駛,行經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騎乘機車的60歲林姓婦人發生碰撞。黃當時雖短暫下車查看情況,但未在現場等候警方到場便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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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造成林婦臉部、手肘、前臂及膝蓋多處擦傷,她自行前往醫院就醫並驗傷,持驗傷單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鎖定肇事車輛,通知車主到案說明時,才發現肇逃駕駛是黃子佼。
警方表示,該案依A2交通事故程序處理,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不過,黃子佼在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等候警方到場,已涉嫌肇事逃逸。全案完成筆錄後,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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