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74家公益性群众团体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政务记者 王怡潇 路娇)8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河南省红十字会、开封市红十字会、宜阳县红十字会等74家公益性群众团体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纳税人2021—2023年度通过上述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税前扣除。